法律问答

A、B两人未婚,有两个孩子,四年前,孩子的母亲B离家出走,刚开始还与家里联系询问孩子情况,孩子生病也不回来,后来就不联系了。三年前,孩子父亲A去世,一直有祖母抚养,现在两个孩子一个九周岁、一个八周岁,母亲B不知去向,我想咨询一下,孩子可以算孤儿吗?该如何走法律程序?

2019-10-27 19:30:40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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