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顾律师??有个事想和您咨询下,我有一个朋友女性,在7岁父母离异,跟随母亲改嫁,三年前亲生父亲重病,当时我这个朋友已经结婚了,亲生父亲没有钱看病,都是女性朋友和他老公付的钱,出院后住在了养老院,当时她们两个人已经没有钱支付养老院费用,亲生父亲的兄弟给办个低保和粮食补助,现在这个女性朋友已经离婚了,而且有个一岁多的女儿,在生母家里住,没什么收入来源,现在这种情况如果生父告到法院要求我这个朋友付赡养费,但是我这个朋友是真的没钱,而且还欠银行几万块钱,这种情况法院会怎么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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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费指的是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费用,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费用帮助。
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
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遇到抚养费纠纷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提供的
证据有:
1、被赡养人各子女的基本情况;
2、子女各自的收入、居住等情况的证明;
3、子女对被赡养人的赡养情况的证明;
4、被赡养人的身体、经济、居住等情况的证明;
5、当地的基本生活水平等情况的证明;
6、根据案件情况,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据。 赡养费的给付内容主要考虑以下几方面:
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2、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4、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6、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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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