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对待女方,以强奸开始,女方没告男方,后来经过多次骚扰,后来在一起一段时间(男女都是有家庭的),后来女方丈夫发现,跟女方离婚。女方要求男方给三十万作为补偿,男方迟迟不给,最后被女方一家人堵在宾馆,给了十万。这样属于犯罪吗?如果想继续追回剩下的二十万可以吗?

离婚
2019-10-27 23: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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