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是这样的,我买的房原房主当初在我在借钱,如果换不上就吧房抵押给我,当初抵押的东西还有他朋友的证件一起呀在我在,后面他出事做牢去了,现在房子法院以盼给我,而他朋友的证件还在我在,一直联系不到他,我该把证件还给他朋友还是等他同意了在给他,他朋友现在说要起诉我,叫我把证件还给他,我该怎么还

2019-10-28 05:56:59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办理房屋抵押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以已购公有住房抵押的,提交原购房合同,其产已购公有住房抵押的,提交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原件;

    (4)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5)主债权合同原件、抵押合同原件;

    (6)房屋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共有的房屋还需提交共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意见原件(共有人共同签订抵押合同的除外);按份共有的房屋,以其份额设定抵押的,可不提供其他共有权人的共有权证及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7)未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申请房屋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一并办理的,提交抵押权人签署的领取房屋他项权证后向借贷人放款的具结原价;

    (8)抵押当事人认定的已销售和办理转移登记房屋的清单原件(房地产开发项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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