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因为双方不信任,原告找律师写的起诉书,但是内容和原来协议的没有一点相符。11.30号法院叫我去了一次,什么逗没有解决。我的条件始终不变,我想法院后期让我出庭,我可以不出庭或让我爸妈出庭吗?

离婚
2019-10-28 09:11: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首先,您要证明您与您夫人感情确实已破裂,这是法院判离婚的标准。判断感情破裂的方法有一下几点: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调解无效,应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如一方违法犯罪被判处徒刑或者因强奸、通奸、婚外性行为或其他直接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行为,另一方不能原谅的行为。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婚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准予离婚”的五种情形,其中第五种情形规定:“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1989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主要是指下列情形:   
    一、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   
    二、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三、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四、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五、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   
    六、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然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七、因感情不合分居二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予离婚后又分居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八、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者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九、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十、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 离婚协议要就子女财产及共同债权、债务进行明确,可以请律师帮你起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子女抚养及财产进行分配。 离婚协议要以民政局办理离婚后或经法院判决后,才有法律效力,否则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若你们的离婚协议已经民政局办理离婚后或经法院判决,有就法律效力了,对方不履行,你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按协议履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 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可以帮助你们代写离婚协议,代写离婚协议要看你们事情的复杂性及财产方面,一般代书在500-1000左右。
  • 您好!根据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 二 ) 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另外,根据《合同法》第 187 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离婚协议中赠与房产的协议生效,则需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果对赠与的房屋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则赠与合同虽成立但未生效,赠与一方没有丧失房屋的所有权,可以撤销该赠与合同。
    故需要参考您与前夫协议的具体内容才能进一步做判断,您如想起诉对方要求履行协议内容,您可到对方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 离婚案件的原告必须出庭参加诉讼。如果不出庭,法院会按自动撤诉处理的。《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