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婆要和我离婚。她去法院倾诉我了。我想要小孩她不给

离婚
2018-08-30 19:17: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 通常来说,抚养权的确定有两种方式:
    1.协议确定。离婚时子女随男方生活还是随女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
    如果是诉讼离婚,若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能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并认可该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法院也会尊重并认可双方的协议。
      
    2.判决确定。若双方在诉讼离婚时,无法就子女抚养权的归属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抚养权的归属只有由受诉法院判决确定。法院将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具体是判给女方还是男方,详见下面的论述。
    因此究竟是讲孩子的抚养权归于男方还是女方所有要具体结合实际情况来判断。
  • 依据我国法律的具体规定,夫妻双方想要离婚,只能够对共同财产进行划分,超出共同财产范围外的个人财产,属于单方个人所有,不能由双方评分。所以如果对于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界定不清,可以申请法院依照我国法律的具体规定尽心判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