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的时候因为征信问题不能办贷款,就写的哥哥的名字,按揭我也是每个月转跟我哥哥的,现在哥哥把房子买了,卖了房子不给我钱,也没告诉我。我打官司能要回来吗。买房子的时候自己表弟也在,银行也有转款记录,打官司能不能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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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情况,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
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
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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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