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9月28日晚19点左右,家人被占道逆行车辆撞到,伤者右腿髌骨粉碎性骨折,目前还在住院,从事发到10月13日,没收到任何交警方面的通知,也没收到责任认定书,去事故大队查实肇事车辆早于10月9日放行。现在我该怎么办?

2018-08-30 19:51: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后车碰撞到前车的事故责任认定分两种情况,责任认定结果截然不同。
    第一种情况是属于前面汽车在行驶中突然改变方向或者变换车道的情况而造成的车辆碰撞事故,由前面的汽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第二种情况是是属于后面的汽车在超越前面正常行驶中的汽车造成的碰撞刮擦事故的或者是前面车辆在行驶中使用制动,后面的汽车没有保持安全距离而发生追尾事故的,不管碰撞部位在什么位置,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 交通事故的责任以交警的责任认定书为准,建议报警处理;司机在交警队有亲戚并不能影响责任认定,鉴定应该公平公正,否则涉嫌违法可以投诉;交警收取收款调原件并不会对司机责任认定有利,责任认定考虑的是事发当时双方的情况;目前可以与被害人和解,争取取得对方谅解,积极赔偿,可以对司机将来承担责任有利。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还规定交通行为人具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确保安全,高度注意,结果避免等一系列义务。
    如果交通行为人发现交警的指挥有误,按其指挥通行有可能造成危害交通安全的结果的时候,就应当履行其结果避免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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