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前夫2014年协议离婚。抚养费每月支付我800元,然后孩子一直到18岁之前所有的费用包括保险和医疗和教育大家各承担百分之五十。今年孩子上学前班,因为我母亲身体不好。我又比较忙,所以考虑让孩子去奶奶家上学前班,周一到周四在奶奶家。A我接走,孩子的学费我也是给了的,并且我俩离婚以后对方除了给孩子抚养费和学费以外,没有给孩子任何额外的钱。现在对方提出孩子在奶奶家上学抚养费就不给了。合理么?

离婚
2019-10-29 07: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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