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是八十年代参加工作的,在公立学校当学前班老师,中心学校一年只发给我们十个月工资,还没有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09年2010年按我们的工资发了20%的社会保险工资,一直不跟我们签订劳动合同,现在他们把我们的工资放到各村校去发,我们如何向劳动部门仲裁,提出签订劳动合同,提出经济补偿.谢谢

仲裁
2019-10-29 09:05: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但在申请仲裁时你应当提供基本证据证明自己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工牌、上班打卡记录、二位以上的同事证明、你代表公司对外是否签订过合同等;你的工资及补助标准属于公司掌握管理的,应由公司提供,否则,由公司承担不利后果;你可以依法向公司主张二倍的工资。
    (上述意见供参考)
  • 劳动仲裁是维权方式,是否可以拿到工资,要看是不是应当给工资、证据情况、用人单位是否有支付能力等等属于事实判断问题,无法做出准确答复。
    要想拿回劳动者自己的工资,协商最快,协商以后马上可以履行, 如果仲裁,时间在6个月到14个月不等,劳动者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那么裁决书下达之日起,公司必须支付工资。
    不然,劳动者在裁决书下达15天内,上诉法院处理。
  •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被辞退没有补偿金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要求单位退还健康证、押金,补发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仲裁管辖,是指各个仲裁机关在受理经济合同争议案件方面的权限划分问题。一般来说,划分仲裁管辖权限,是从方便当事人、方便仲裁机关审理和裁决的执行等因素来考虑确定的。  
    1、地域管辖,是指仲裁机关按照行政辖区来确定受理案件的权限。按照法律规定,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一般由合同履行地或者合同签订地的仲裁机关管辖,执行中有困难的也可以由被诉方所在地的仲裁机关管糖。  
    2、级别管辖,是根据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对社会的影响和争议标的大小、多少来划分和确定由哪一级仲裁机关管辖。  
    3、指定管辖,是指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报共同上级仲裁机关指定管辖。  
    4、移送管辖,是指仲裁机关对自己已经受理的仲裁案件,移送给便于审理的仲裁机关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