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他人出具借条,后离婚,现死亡,债权人起诉要求前妻还款,前妻说根本不知道借款的事情,借款也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而且借条上的借款人名字不确定是不是他前夫签的,而且只有名字,没有身份证号码,不能证明借条上的人就是他前夫,这些抗辩理由是否成立

离婚
2019-10-29 12:50: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订立欠条,可以提供银行转账记录以及其他可以证明借钱事实的有力证据,如果是私下借钱,不能提供证明借钱事实的证据,如果起诉的话则很难获得法院支持。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根据我国法律固定,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不可以离婚的的 办理离婚登记身份证户口本必须有的。当事人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当事人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只有补办后可以离婚,且双方可以依法对离婚时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到法院依法起诉。
  • 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姓名和出生日期。 当事人如果因为姓名变更,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姓名,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当事人变更姓名的证明材料。
    当事人的户口簿上以曾用名的方式反映姓名变更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采信。 如果当事人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出生日期不一致,当事人应当先将身份证与户口薄的更改一致再办理。 婚姻登记机关将按照补发结婚证的程序,重新发给当事人结婚证,同时收回当事人原结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