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村里将两间农房卖给了我,两间民房是本村村民亏欠村里的历欠款抵押给了村里。当时村里卖给我时和我签订和卖房协义,并给我开了卖房的收款收据。我买了房子后,房子搞了维修并装修。至今一直在居住。今年初房子之前的村民找我要收回房子,咬定说没有将房子抵押给村里,限我一个月之内搬迁出来。请求法律援助!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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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登记申请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
法人资格证明;
(3)
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
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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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