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请问下我们一起出来干活儿几个人把老板这个工地干完了,他搬家去例外一个工地,我们应为生活吃得不习惯,天天天刚亮出门,天黑才回家,干的又是高压线超危险的活儿,这个活儿给干完了我们要回家有事,不想跟的干了。他只给%70的工资,当时来的时候也没说走了只给那点钱,我们应该怎么办,是不是干活是自己人生自由,麻烦您们了请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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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
劳动监察部门或者清欠办投诉,责令包工头支付农民工工资,逾期不支付的,可以按照涉嫌触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处理。
《刑法修正案
(八)》第41条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劳动监察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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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