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政府引资进来的企业,老板开发房地产,资金链断,公司申请了破产处理,后政府承担,逾期3个月为交房,房子也无人动工,几百户百姓找政府,政府依托再拖,在怎么办?

2019-10-29 18:00:59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你好,如果企业是有限公司的,需向法院申请破产,提交破产申请和资不抵债的会计报表,由法院进行审查,是否符合破产的条件。所谓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其着眼点是资产债务的比例关系,考察债务人的偿还能力仅以实有资产为限,不考虑信用、能力等可能的偿还因素,计算数额时,不考虑是否到期均纳入总额之内。
    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通常都已资不抵债,但在债务人帐面资产尚超过负债时,也可能因经营管理不善,资金结构不合理,发生对到期债务缺乏现实支付能力而无法支付的情况,这种情况也属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一种。
    但是,在债务人资不抵债时,如能以借贷等信用方式还债,并不必然会丧失对到期债务的偿还能力。因此,资不抵债与不能清偿并不相同,新破产法将其并列作为破产原因的构成要件。
    形象地说,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现金流标准,资不抵债为资产负债表标准。这两个标准同时满足,才能对该企业申请破产或宣告破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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