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小区现有的业主委员会是不合法的,因为他们自身没有经过业主的选举,而且他们自己打印的选举业主委员的选举表由他们自己找人冒充业主签名,利用这些选举表办了合法的手续,所以我想请问如果要罢免他们应该怎么走程序。

2019-10-29 18:11:2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选业主委员会代表的程序:《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二十七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多的,可以幢、单元、楼层为单位,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推选及表决办法应当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规定。”第二十八条“业主可以书面委托的形式,约定由其推选的业主代表在一定期限内代其行使共同管理权,具体委托内容、期限、权限和程序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
    ”可见程序都是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
  •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以及业主大会指导规则规定: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认为需要重新选举业委会成员的,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必须牵头组织全体业主或业主代表重新选举新的业委会成员。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
    业主委员会委员必须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②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③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④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⑤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⑥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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