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与丈夫已经离婚,但是车在我的名下(女方),之前车子一直是男方开,所以他现在扣着车子不给我,我离婚后什么都没有带,回家拿了点衣服,骑着电动车拿到了我妹妹家,现在男方就咬着说我回家拿了他别的东西,就要要,还问我要4000元才给我车子,现在过来动手打我,威胁我,就要要东西,可是我就拿了几件衣服什么都没拿,可是人家就是不相信,我该怎么办,我真是走投无路了,拜托各位帮我想想办法

离婚
2019-10-29 21:32:17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如果男方在结婚前盖的房子,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无权分割;如果是在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盖的房子并登记在男方或男女双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