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女儿的爸爸现在结婚了,生了个儿子,他们一直在外地工作生活,离婚两年多,女儿一直是她奶奶带着,我每个星期五去接她。可是他爸爸结婚生了儿子以后,出出针对我,他老婆说要给女儿改名字,他爸爸还辱骂不到六岁的女儿,我说他不能这样说,还骂我没资格管,因为离婚协议我只有探视权。当初离婚女儿四岁,都是我一个人带大的,他很少回来陪女儿。后来他欠高利贷,还骗了我妹妹。我劝他不听,就离婚了,我不同意女儿给他,他说除非给她,不然不离,又心疼她爷爷奶奶舍不得孙女。就同意了。现在他实在过分,我想拿回抚养权,有可能吗?

离婚
2019-10-30 09:31:47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可以起诉要求法院判令小孩的抚养权归你,并要求对方支付小孩至十八周岁的抚养费。 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欢迎来电详细咨询王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