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孩子去年五月被判刑两年四个月,在五一监狱服刑,是因为帮朋友给别人打架,不知道能诚刑吗

刑事辩护
2019-10-30 10:06: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打架造成他人轻伤以上的伤害,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属于刑事拘留;如果属于轻微伤,就属于治安行政拘留。
    主要区别如下:
    (1)法律性质和依据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而采用的强制措施,不是一种处罚。
    治安拘留是依据《治安处罚条例》采用的一种处罚办法。
    (2)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的对象是触犯刑事法律,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治安拘留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
    (3)目的和结果不同。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新的损失,刑事拘留的结果,一般转为逮捕,刑事拘留的羁押期可以折抵刑期。
    治安拘留的目的,是为了对违法分子进行处罚和教育,治安拘留期满,就是教育处罚的结束。
    (4)羁押的期限不同。刑事拘留的羁押法定期限为3~7日,最长不超过37日。治安拘留的羁押期限为1日以上,l5日以下。
  • 一般情况下,案件审理宣判刑期后,由所在省司法厅监狱管理部门将犯人统一调配安排到服刑监狱或改造场所;如果剩余刑期较短,就在原看所守继续服刑。  参考:  广义的监狱指关押一切犯人的场所,包括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等。狭义的监狱指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监狱的主管部门是监狱管理局,最高行政主管部门是司法部。  监狱局是“监狱管理局”的简称。  监狱局是管监狱的行政执法机关,在我国共设有两级:国家级和省级。  
    1、国家级:国家在司法部设立部属的监狱管理局,负责指导全国监狱工作,并直接监管燕城监狱。  
    2、省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省级监狱管理局,一般由省级政府的司法厅(局)实行部门管理,负责管各省的监狱工作。此外,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也设立有监狱管理局。  一般地,各级监狱管理局的职责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监狱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有关监狱工作的全国或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狱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依法管理所属监狱,领导监狱企业集团公司和子(分)公司,管理监狱处(科),指导下属监狱工作。  
    (三)监督管理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狱内侦查,指导突发事件处置,维护监狱安全稳定。  
    (四)制订罪犯教育改造规划,研究指导罪犯教育改造、心理矫治工作,协助开展社会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五)负责罪犯生活卫生、疾病防控、警用装备、狱政设施和监狱信息化建设工作。  
    (六)编制实施全国和地方各级监狱布局调整方案和发展规划,推进监狱改扩建、退出高危行业、资产处置和民警生活基地建设。  
    (七)指导罪犯劳动改造工作,承担罪犯劳动职业技术培训、劳动保护等职责。  
    (八)指导监狱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  
    (九)负责所属监狱及监狱企业的财务、审计的监督管理并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十)负责监狱思想政治工作、民警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警务督察和来信来访工作;负责监狱工人队伍管理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监狱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监狱司法人权研究。  
    (十二)指导监狱学会工作。  
    (十三)承办党中央、国务院和司法部,省级党委、省级政府和省级司法行政部门等所交办的其他事项。
  • 打架,朋友 可参考以下条文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因此,如果双方有辱骂并打架的行为,就已经构成了寻衅滋事罪,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