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上有个卖手机的,就说她的是做什么推销很便宜的嘛,然后我就傻逼的信了,付了308是手机钱,然后他又说还有什么什么金一共1500,说十分钟就可以退给我。我说没有钱了我不要了她说让我找我朋友借,我说我不要了给我退手机的钱,她说退不了。然后我就付了1500,付了他又说还有什么出单什么鬼需要2500。我还是说没钱了。退给我,她说退不了。然后他主动的说替我付1000。我自己又付了1500,本来可以退钱了,他又说他不知道他们那儿有规矩说帮忙付的钱要三天才能退钱,她让我交完1000就可以马上退款。我又找朋友借的交了。她说七点钟财务打给我。我就等到七点,她就说XX转大路要慢哦。八点还没到就给她说,他就打电话给那边,等到八点我去找她他就把我拉黑了QQ。好烦啊。
消费者维权
2019-10-30 16:50:21
-
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以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
在各种责任形式中,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均不能以实际造成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只要受害人的财产、人身或其他权利遭到侵害、面临危险或受到妨碍,即可要求行为人承担此几项责任;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只以财产受到侵害为前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这几种责任的承担通常仅以人身权或
知识产权受到侵害为前提。
而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既可以以他人财产受到损害为前提,也可以以他人的人身受到损害为前提。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