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给我买了团体意外保险,由于意外伤害住院治疗,自费花了五千多,医保报销了一万多,住院发票总费用是一万五千多。保险公司就赔付了三千块钱!我感觉赔付的太少了!请问他们赔偿的合理吗?

2019-10-30 19:20: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每个险种都有相应的不计免赔附加险,如果没有不计免赔,那么保险公司只承担80%-85%的保险责任,剩余部分由你自行承担,因此保险公司只在应赔范围内对你费用进行报销。
    保险公司具体报销的范围如下:
    1.医疗费营养费住院火部用1万
    2.伤残死亡补助金误工费护理费11万。

    3.三者财产损失2000元以上
  • 工伤去社保局办理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后,治疗费用工伤保险报销,单位不进行工伤认定造成费用无法报销,单位承担。不属于工伤的,治疗费用医疗保险报销,不能报销费用单位没有报销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账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
    以北京市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例:用人单位每月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10%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2%+120块钱的大病统筹缴纳。
  • 财产损害保险赔偿种类:
    1、损失补偿。在财产险中,是按投保财产实际发生的损失多少,理赔多少,但一般要减去免赔和残值。如果被保险人在财产出险后进行有效施救或减损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在保险金额以外赔偿,该部份最高金额以保险金额为准。
    2、推定全损。如果保险公司预计被保险财产的修复和施救等费用合计超过保险金额,保险公司可以要求推定全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