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我打了人,情况是这样的,因为一些矛盾,我方三人打了对方,对方又叫人过来大概有七个人,打了我方三人,现在对方要求我方赔钱,不然就拿医院证明去派出所,对方轻伤,请问如果走派出所,我方责任大吗?还是我可以选择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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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第五十八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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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