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前几天去医院,发现自己得了肺结核,让医生给班主任请假,医生说还没确定,如果确定不是肺结核就请两天,如果是那就停课四个月,结果医生没说确定是肺结核,班主任就已经在班上公布我得了肺结核。搞得所有同学知道我得了那个病,直到后来认识我的每一个人都知道,我真的接受不了!那种不一样的目光,明明说好会停课,为什么还要告诉每一个同学,现在我听说连我的位置都给其他同学坐了。对此,我想请律师帮忙看一下,该怎么办。麻烦了,谢谢!

2019-10-30 20:52:52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1.已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的,当事人在按规定程序上报同时,由科室或院部组织最强技术力量,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2、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对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反应,有关人员应及时报告医务科,并组织有关人员会同患方对现场实物封存和启封,需检验的,由双方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
    3、对发生患者死因不明或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告知患方在规定时间(患者死亡后48小时,如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延缓7日)内提出尸检申请,拒绝尸检的,应让患者家属签字;如拒绝签的,院方应当如实记载,并记录在场的其他证人。
    4、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当事人必须将事情详细经过以书面形式陈述,经科室讨论,分析原因,写出定性结论,并以书面形式在2天内交医务科,并提交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予以责任认定和提出整改措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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