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第一及第二顺序继承人均无,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子女(叔叔舅舅等)能代位继承

2019-10-31 05:50:11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关于代位继承人,可以参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继承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根据《继承法意见》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 根据《继承法意见》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根据《继承法意见》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根据《继承法意见》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如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适当分给遗产。 根据《继承法意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无论其是否再婚,依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时,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与遗赠。 按照继承法第11条规定,"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时,代位继承数人,则不能与其他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一同按人均分遗产,而只能共同继承被代位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