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孩子判给父亲,但是父亲是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实际也是由母亲一人带大,母亲也兼照顾父亲衣食,孩子户口在母亲户口上,08年父亲犯病打伤母亲致面瘫,从而母亲外出打工,父亲就由他的兄弟照顾,父亲是单位办理病退有退休金,孩子也在外打工,期间只是去精神病院看过父亲2次,现在孩子的奶奶把孩子告上法庭要求赡养父亲,孩子可以拒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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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
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 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分六个方面:
(一)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二)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三)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四)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五)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六)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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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