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5年我将10万元以银行转账形式借给亲戚所在公司,2016年4月因公司老板投资失败至今未支付一分利息(前期个人与公司有借款协议),在2016年6月签订还款协议,2016年9月底还款5万元,2016年12月底还款5万元。至今分文未还。公司法人于2016年3月变更他人,老板现在经侦接受调查!请问我该如何声讨我的债权。

2019-10-31 08:43:4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破产财产分配的范围:指列入破产财产的债权。其债权分配以便于债权人实现债权为原则。

      
    五、其他:

      
    1、将人民法院已经确认的债权分配给债权人的,由清算组向债权人出具债权分配书,债权人可以凭债权分配书向债务人要求履行。债务人拒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债权人未在指定的期限内领取分配的财产的,对该财产可以进行提存或者变卖提存价款,并由清算组向债权人发出催领通知书。债权人在收到催领通知书一个月后或者在清算组发出催领通知书两个月后,债权人仍示领取的,清算组应当对该部分财产进行追加分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