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受贿案已判决,案卷中看不到二个证人的证据材料,但这二个证人也有了相应的判决,案卷中可以对已认定的犯罪事实不公开证据材料吗?

刑事辩护
2019-10-31 13:14:2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对于受贿人提供的借据等证明借款的凭证,在办案中,要首先把它作为一种物证,审查其形成情况。查明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哪些人参与下形成的借据。审查这些目的,是因为大多数受贿人在受贿时,是不会与行贿人商量将来如何应对组织上的调查,也不会向行贿人出具借据。
      借据的形成常常是纪委或检察机关开始调查时,行为人为了掩盖犯罪事实而出具借据给行贿方。这样的借据根据物证检验的方法,如对书写时间、纸张、出厂日期等进行鉴定,很容易查出受贿人的陈述与出具借条形成的客观物证表现相矛盾,能及时攻破其“是借款不是受贿”的谎言,为破案打下坚实基础。
  • 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1. 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
    2. 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3. 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4. 主观方面是由故意构成,只有行为人是出于故意所实施的受贿犯罪行为才构成受贿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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