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领取俩年的失业金,同时这俩年我又被单位反聘,那我这俩年的养老保险单位是否可以给交

2019-10-31 14:11: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失业金不是被公司辞退才可以领取。领取失业保险金需满足《社保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三个条件。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故并不一定需要在被勾上辞退的情形下才能领取。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 失业人员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具体规定,关于失业金的领取,适用如下: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如果存在一些情况,即使年满国家规定的年龄,还是领取不了养老保险的:
    一、没有及时参加养老金领取资格验证,所以,大家还是按时去进行领取资格验证,以免延误你的养老金发放时间。
    二、没有达到退休年龄。
    现在的退休年龄是: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
    三、退休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劳动教养的暂时停止发放养老金。当然了,等释放或者期满后可继续领取养老金。
  • 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5年后,单位和个人应继续缴费但停止缴纳的,其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在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依法缴纳滞纳金之后,再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  
    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  
    3.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过渡期内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目前,我国的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职工55岁;从事生产和工勤辅助工作的女职工50岁,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女年满55周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