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18年8月我在上家公司工作了4天,却只发给我2.75个工作日的工资,请问这种算克扣员工工资吗,是违法的吗?他们的工资结算方式是:全勤工资-全勤工资/21.75*未出勤天数=应得工资。上月有23个工作日,有19天未出勤,那么按照这种算法,我就只能领2.75个工作日的工资,能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吗?

2019-10-31 17:02:39
律师解答共有1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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