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杭州萧山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二手房,签订了房屋买卖定金合同和委托代理合同,并交纳了定金,按照合同约定首付款3成,但是签完合同后第三天中介告诉我们,公积金中心说房子的估值低于成交值10万元,所以中介要求我们要提高首付比例,否则算我们违约,需要交纳违约金。合同里面说由于银行贷款政策变动造成贷款变动,三方均无责任,我想请问一下,这种情况算不算我们违约?

2019-10-31 20:12:29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由谁承担违约责任,要看合同约定:  
    (一)如合同约定因购房者原因如不能及时提供材料、或者提供材料不全、提供虚假材料致使银行按揭不能办理,导致双方合同无法履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追究购房者的违约责任。  
    (二)如合同约定由于开发商的原因没有落实按揭贷款银行、没有及时报送按揭贷款材料等致使银行按揭贷款无法办理,导致双方合同无法履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依据合同约定或者合同法的规定,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三)如是银行的原因,致使银行按揭贷款延期、贷款金额减少或者不能办理,双方一般会有补充合同或者协议,约定由购房者选择,要么由购房者在某个期限内补交购房款,要么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逾期不补交购房款的,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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