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别人装修干活,完了钱没有给完,就给我打了一个欠条,说到三个月后给,最后一年多了没给,我起诉到法院,他就说我给他干的活这里有问题,哪里有问题,要扣我钱,当时我起诉的时候他的店面已经转让他人作别的生意了,所有装修已经拆除,法院判决我从欠条上给抹去三千元,我同意,但对方不同意,有异议,要上诉,目前为止距判决书下达到手已经两个月了,没有任何动静,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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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欠条,若有其他的
证据可以证明存在
债权债务关系的,也可以提起诉讼。只要有完整的证明链条和证明力,法院会支持你的请求的。
但要注意,我国《民法总则》规定,普通
诉讼时效的时效期是3年,
借款合同纠纷适用于普通诉讼。
超过3年,债务人就享有诉讼时效抗辩权,法院不会再支持你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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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