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十八岁的一名学生,因不满女朋友跟我分手,不满这么多年付出变成竹篮打水,所以我用她舍友的照片要挟她给我2000,但是发完我就后悔了,跟她发消息说我不要挟她了,请问现在我构成犯罪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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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观点通常以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关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来认定为合同无效。但目前倾向性意见为,应区分情况进行分析。
一般情况下,刑事上构成诈骗,在民事上,犯罪嫌疑人主观上构成欺诈,因此,出借人可以主张撤销该合同。如果出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犯罪活动而仍然提供借款的,则应当因目的违法而认定借贷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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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