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感情不和,男方有家暴和出轨行为,在城里有一套120平的房子,房产证上是女方的名字,在农村还有一座约200的老宅,房产证是男方母亲的名字,但宅子女方也有投入一部分钱盖起来(女方有电话录音证明),两人孕有一男一女两个孩子,且女方手里有男方出轨后被女方发现写下的保证书,大女儿上高一,也能证明男方在家中有家暴行为(对女方拳打脚踢,且扇女儿),男方请了律师,但女方没有能力请律师,请问法院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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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证明是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在
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中提出的概念,即未成年人可以证实家庭暴力的发生的证词。还没有作为司法解释适用。这种证词没有固定格式,常用的是法院人员对未成年人的询问笔录。
如果法院一定要未成年人的书面证词,可以请律师代为询问,制作笔录交给法院,本人反对由未成年人自己写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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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