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公司是在建筑行业做外脚手架的,我入职公司做现场管理,,我15年,16年工资公司都没发,16年初和老板签订了承包合同,但是公司从未按照合同上约定的内容执行,年前公司工资表公司按月工资算的,现在工地材料亏损,老板扣我15,16年的工资请问是合法的么?

2019-11-01 09:49:1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如果老板拖欠你工资不给,你可以持能证明你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工资表、工作服、证人证言,录音等到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要求进行调解或者仲裁,对于调解或者仲裁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可以,但基本工资应该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且约定不明确,容易引起争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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