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4月3号出的交通事故现在都5月15号了他们不赔付我钱我该怎么办

2019-11-01 10:52: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旅行社应该给每位旅客购买了意外险,没有买就是被他们省掉了。这种情况下他们必须负责。先保存好证据,找好同行的证人。先到消费者热线12315投诉,或者当地旅游局热线投诉。
    一般都会进行赔偿。实在不行启动法律程序,起诉他们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 交通事故案件发生后,应主动配合公安交警机关及时查明事故原因,确定当事人责任,争取在公安机关将扣留的车辆返还前取得事故认定书;对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的,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或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受害方应请求公安交警部门通知以上机构及时办理;具备调解条件的案件,及时请求公安机关进行调解赔偿。对损害较重、对方又缺少诚意不适合调解或调解迟缓的,应尽快向人民法院起诉;及时请求人民法院采取诉前和诉中财产保全措施,以便判决赔偿的顺利执行。
    对事实清楚、责任明确,已发生的如抢救费治疗费等赔偿项目,可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在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时,受害方应尽量同意和争取采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以缩短案件的审理周期。
  • 交通事故诉讼后被告不赔:
    判决或调解生效后,被告不履行赔偿义务的,要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原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如果超过执行期限的,法院不再对被告强制执行,原告损害赔偿得不到实现。
    因此,原告要注意执行的期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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