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是在淄博上班,公司注册地址在北京,总部也在北京。现在情况是我在这公司上班1年多16年11月份入职一直没有劳动合同,问我们这边负责人说,都没有。我就在然后今年2月份办离职了。工资情况一直拖欠,到现在拖欠5个月工资没有发17年10月份到18年2月份的。现在还在职的同事17年10月份到今天也就是18年4月21的工资还没发,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是个残疾人,应该是故意用个残疾人做法人。问一下这种情况下,怎么要回工资,劳动仲裁能保证要回工资吗。具体流程和时间求,指导下。谢谢了

仲裁
2019-11-01 11:49:2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首先,要看你们当初劳动仲裁时候的仲裁书的内容,详细了解情况 其次,对于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这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劳动争议事项涉及工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书面考勤记录和工资发放记录。
    3.劳动争议事项涉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规章制度通过程序和公示程序的相关证据
    4.其他与劳动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 但是,这并不是说用人单位应该承担全部举证责任。也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再次,单位的规章制度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强制性禁止性的规定,都还是有效的 很多请求也不是说对方提出,就能得到主张,还是要看证据等的情况 建议还是拿齐资料,详谈以找出对策
  • 交通事故肇事方赔偿受害人的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当事人提供的工资收入证明,如果超过计税起点,即扣除应由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和费用之后,超过3500元的,应当提交纳税证明以证实真实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