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我想请问一下 我现在再500强公司上班 现在所在的部门要被其他公司收购,跟去新公司去的人现在已经签署新公司的合同至于不去的公司会给予赔偿,可是现在公司要求我们不去的人要培训新公司的员工还有更苛刻的要求,新公司地点偏远让我们跟着过去培训交接,去的人现在已经签署新合同而我们不去的说的想要赔偿必须等到10月份 这期间公司让你做什么就做什么 我就想请问公司有权利这么做吗? 凭什么我是现在500强企业公司员工要跑到偏远的其他公司离去培训人,我们应该没有这个义务要这样做吧,如果我们违抗公司的指令的话我们需要做哪些相应的动作,谢谢

公司并购
2019-11-01 16:21:03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公司被收购,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没有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如果公司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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