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月4月上午也就是大年三十早上八点左右我起床后把被子放到窗户外面晒还有一对枕头肚丝。都是羽绒被。还有一堆枕头也是羽绒的。还有被套,还有枕头套,然后我们都出去了,上坟。上坟送压岁钱给给我爸爸的。过了一段时间,这个小区物业A打电话给我们,说是这个我家被子放在外面失火了。然后我们就急急忙忙就回来了,回来以后一看都是全部烧掉了。窗户也被烧坏了。我们打电话报警,报了打电话打了四五次啊,没有警察过来。我找B他们,我问他们,他们说呃,我们也没办法,我要找上门,他们也是我叫他们去找人家去问一下是谁家的这个丢的烟头。他们回答我说我们也没有办法。当时我准备调摄像头,他们摄像头也没有。你是到现在,现在他们要叫我交物业费,我委会也没教他们替我水也停掉了。请问他们停水犯法吗?他们直接妨碍了我的生活。已经停两天了。请问他们有权停我的水嘛。我不交物业费,那是有原因的我说我东西放在外面。烧了,发生事情了,你物业不归我处理这个事情,对不对?那我还交会费干嘛,我叫我一份呢,我的安全都保你们都保障不了,那我还还要叫位费,还有还有什么意义嘛,对不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