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共有房屋两间,父亲去世后母亲将属于她自己份额的一间房屋赠与了其中一子女。请问母亲在立赠与合同公证前需要将属于她自己产权的一间房子确权吗,原房产证上是父亲一人的名字。
公证
2019-11-01 21:43:28
律师解答共有1条
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明确赠与给一方,离婚时两个人不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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