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女方在外面和别的男人过了一年多。后来还带着孩子和这个男的过了半年,女方的贷款和信用卡都是给这个男人用的,如果还有贷款,现在离婚债务怎么分。男方会承担债务吗?

离婚
2019-11-02 06:30: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1款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amp;lt;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amp;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2款规定,下列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其收入确实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
    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购买房子、装修房子、为支付乙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如家里老人生病,为看病所借的债务)
    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所负的债务
    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离婚时,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
    如果无特殊约定,双方结婚期间产生的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共同承担。
  • 首先,银行一般都会起诉信用卡持有人本人及担保人,不会按照夫妻共同债务起诉,其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要看该债务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经营或共同支配。 对于婚后购买的房屋,虽然在房产比例上有登记,但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法院处理的过程中一般不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原则进行分配,而不会直接按照房产证上的比例进行。
    其次,建议尽快还款,若银行不同意持卡人的申请,则有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 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可起诉离婚,可保留相关家暴证据,作为庭上的证据。如果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
    你可以收集你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或是收集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这样孩子判给你的机率就大些,关于财产问题,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
    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