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是乙方供货方,在销售过程中和甲方签订的合同条款中约定:货到票到一月内甲方结清货款,在第三次合同签订后对方仍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现我公司可以单方提出合同解除吗?在和对方的电话沟通中对方一直指责我们不供第三次的合同货物影响到他的生产,这个事件中对方有理由追究我方责任吗?谢谢

2019-11-02 08:30:40
律师解答共有1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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