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四年了,一直没怀孕!然后遭婆婆嫌弃,挑拨我们夫妻关系!最近关系更加恶化!分居三个月了、没有孩子不是没有原因,是我老公那方面不行!我们已经半年没有夫妻生活了!现在想离婚,刚结婚的时候他们家办喜酒经济紧张,向我家借了一笔钱,他们还不肯还!!现在如果离婚,怎么样才能争取我最大的利益!可以要求他们精神补偿吗?因为怀孕的事情,我真的快被逼疯,明明不是我的问题!

离婚
2019-11-02 11:36:5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协商,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协商结局而选择诉讼解决并要求对方赔偿的,则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被请求方必须具有法定的过错行为。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法定过错行为主要是: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四种行为的表现形式及认定标准已在第一章婚姻部分作了详细介绍,这里不再赘述。
    (二)请求方无法定过错行为。所谓“无法定过错行为”,不是指另一方没有任何过错,而是特指请求方没有实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如果双方都有法定的过错,如各自与他人重婚、或与他人同居,或遗弃、虐待家庭成员,则任何一方都不能以对方有过错为由而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三)必须因法定过错行为给请求方造成了损害。
    (四)必须因法定过错行为导致了离婚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