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驾驶电动车撞到前面在非机动车道上行走的行人,事情发生后我立即停下车来扶受伤的人坐到路旁,由于我一个人扶他无法叫车,而后他的爱人和女儿叫来车,我扶他上了车,一路上我都诚恳地道歉和积极地配合,检查我都一路推着做的,经拍片后发现他右下小腿骨折,而后他家人报了警,交警来了给我们做了调解,叫我们双方能私了就私了吧,可他的爱人说要动手术,从手术到出院还要到拆线一切费用由我们出了,但手术费大贵了,说要4万多块钱,我们借遍了所有能借的亲戚朋友兄弟姐妹才借2万多块了,他爱人说借不到钱钱就法院起诉我们呢?像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呢?请求给予法律援助,谢谢。

2019-11-02 15:54:31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提出赔偿请求,但这种赔偿请求有严格的法律规定。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其中,“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的两个异性不以夫妻名义但在一起共同生活。“实施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内部的暴力,伤害行为,包括对财产进行打砸的财产暴力、针对身体的肉体暴力、性暴力以及精神暴力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中的“虐待”是指对家庭成员在肉体上或精神恶意、暴力对待的行为;“遗弃”是指对家庭成员负有抚养和扶养义务而拒不抚养和扶养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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