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满公司没有提出异议的,就说明你已自动转正。
2、社会保险应该自员工入职之日起开始缴纳。
3、建议:找老板再谈一次,如果还没有结果,就选择以下措施:
1、搜集相关
证据,申请
劳动仲裁。寻求法律的援助。
2、离开本公司,降低你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