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我与母亲生活,从来没有见过父亲,父亲也从来没有给过抚养费,现在大概过去30年了,现在我父亲的弟弟突然通过法院找到我,让我签放弃财产继承权。请问这是不是代表我不签字的话,我的叔叔无权侵占,还有我爷爷奶奶都不在了。父亲没有其他子嗣,没有再婚。如果我要继承财产需要什么法律途径,还有如果我不理会这个事,我叔叔有没有办法剥夺?谢谢!

离婚
2019-11-03 07:00:3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如果逝者生前没有立遗嘱,则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进行继承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如果逝者生前立有遗嘱,则按照遗嘱内容进行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 协议离婚有个前提条件,需要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并且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就没有办法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离婚,另外虽然双方均同意离婚,但是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方面有分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也可能影响离婚协议的达成。

    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亲自到原来领取结婚证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领取离婚证以后,夫妻关系才能解除。

    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携带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都必须是原件。
    部分地区民政局为了配合计划生育部门的工作,要求离婚的双方到所在地计生办开具计划生育证明。一般情况,当天去办理协议离婚,当即就可以领到结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