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被两名女性(A女及其闺蜜,两人互相掩饰)以处对象,以后结婚为名,借口生病,家人死亡,自杀,黑社会绑架等事由,骗取钱财60余万,能认定为骗婚诈骗么,她们行骗中间二人都承诺过有房产,以后会偿还,能认定为诈骗么。如果想要被认定为诈骗,需要什么样的证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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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参与诈骗行为,就不需要承担责任。《刑法》第五条 【罪责刑相适应】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第二百六十六条 【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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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