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我丈夫意外死亡留下三个未成年的孩子和一笔赔偿款现在赔偿款和他的父母平分了,平分了以后、要赶我们母子四人走不让我们在他家住下去了,房产证上写的是婆婆的名字,请问我和孩子有没有居住的权利,

2019-11-03 09:44: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产证有夫妻双方和小孩名字,离婚时怎么分割;如果没有分额数,就是各占1/3::
    因为房产证有三人名字就是三共有房产,离婚时分配就按各三分之一分配了。如果要房产的一方就按三分之一房价付款给另一方,小孩因为是未成年人,就不付费了。
    如果要办理房产证时可以按分额办理,就是说付款方占三分之二,小孩占三分之一。

  • 1、看什么原因造成意外死亡。
    2、如果是因为造成意外死亡原因是认定为工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一、如果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只有孩子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屋的产权就已经属于孩子的了,当然就不需要再进行什么遗嘱公证了。
    二、如果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不仅有孩子的名字,还有其他产权人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的产权,孩子就不是拥有100%的产权,只拥有部分产权,对于不属于孩子的那部分产权,如果想给孩子,就需要对那一部分产权办理遗嘱公证了。
  • 猝死应该属于疾病死亡,而非意外死亡。
    平素健康或有严重器质性疾病但病情已基本稳定,而突然产生的非人为因素的死亡,称为猝死。猝死往往发生于即刻、数小时,一般不超过6小时。
    猝死的死亡原因必为自然性疾病或机能障碍,暴力死亡不属于猝死范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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