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债务纠纷,某A欠债多年,债主请人上门要债,并与要债人员签订了协议,不得对A做违法的事,后来,要债人员把A带走,超过24小时,但并未对A造成任何伤害,也没控制对方不能联系外界,对方报警人员被抓,债主并未指使带人,但在警察口中是放纵了他们违法,也就是涉嫌间接故意罪,这个罪名是否成立?会怎么判?

2019-11-03 10:33:54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2、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依照刑法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未成年人犯罪的,应该从轻、减轻处罚。
    《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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