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我提离婚,女方有家暴行为,我已连续起诉两次离婚,并提交了分居证明,法院为何还驳回我的离婚请求?

离婚
2018-08-31 10:32: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原告起诉离婚被法院驳回后,有三种选择:
    第一,在上诉期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这样一审判决不生效;
    第二,等一审判决生效后,过六个月再次起诉离婚;
    第三,等一审判决生效后,选择是否再次起诉离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因此,要根据驳回的理由,是程序裁定驳回还是实体判决驳回,有不一样的结果。
    双方同意离婚,可以签离婚协议到民政部门就可以离了,免去诉讼费用的缴纳。
  • 可以经法院诉讼离婚的同时主张赔偿责任。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这种情况可以把家暴的证据存留下来,如录音录像图片。然后写好诉状,整理好证据,带着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到居住地法院起诉立案。
  • 自家暴入刑,对于证明家暴的证据就必须要了解,所以证明家暴的证据有以下这些:   
    1、证人证言   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的保安,比如说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还有保姆或者是邻居等等。   如果这些人曾经亲眼目睹过家庭暴力的发生,那么可以尽可能早的和他们做一些沟通工作,或者委托律师以调查笔录的方式向证人进行取证。   
    2、报警记录   如果家庭暴力发生后,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那里会有出警记录,通常警方对家庭暴力的处理会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会在派出所对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别进行问话,并制作笔录。   
    3、验伤报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   如果受害人受伤了应当由公安机关出具法医鉴定的介绍信,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同时受害者需要及时的到医院进行治疗,那么治疗时还会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的收据以及病例。   这些书证都应当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续性治疗,有关书证也应当妥善的保存。   
    4、视听资料:   
    (1)如果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间发生纠纷时,曾有过通话录音,那么这个通话录音也可以作为附着的证据,或者是双方在谈到协议离婚或者是赔偿事项时,对方在谈论当中对施暴的行为并不否认的也可以做通话录音。   
    (2)被对方殴打后如果拍摄过相关照片的或者说有视频录像资料的也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