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于今七月十二日在一家手机店购买手机,受到当时一分期公司业务员推销,办理了捷信贷款分期业务,价值3980元的手机,首付了1000元,每期还款268元。当时并没有觉得不对,觉得这对我刚毕业工作的人来说很方便,就同意了,就在前一段时间发现合同上还写了除贷款外还需要付1035元的费用,年贷款利率为21%,询问网友后,一些网友直接做不还款处理,我想知道像这样的贷款公司会影响到征信记录吗?如果不还款,他所说的法院起诉和报案立案会受理吗?21%的贷款属于高利贷了吗?我是莫名其妙就签了分期贷款合同,事后才察觉到多余的还款金额,这属于诱导型的强迫签署合同吗?我如果不还捷信公司的贷款会怎样

2019-11-03 20:05: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 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
    ”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 贷款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合同的有效要见包括以下,一买卖双方当事人基于合意而签订的买卖合同,二买卖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有相应的签订和买卖合同的资格条件。
  • 对于继承案件,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就是说,继承遗产的民事官司,当事人要到被继承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或到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这是法律规定的专属管辖,即当事人只能到上述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起诉,而不能到其他法院起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人民法院还有级别管辖的问题,对于继承数额超过当地法院关于级别管辖规定的,应该到符合级别管辖的人民法院起诉。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立案:
    (一)违法起诉或者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
    (二)诉讼已经终结的;
    (三)涉及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的;
    (四)其他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所诉事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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