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于今七月十二日在一家手机店购买手机,受到当时一分期公司业务员推销,办理了捷信贷款分期业务,价值3980元的手机,首付了1000元,每期还款268元。当时并没有觉得不对,觉得这对我刚毕业工作的人来说很方便,就同意了,就在前一段时间发现合同上还写了除贷款外还需要付1035元的费用,年贷款利率为21%,询问网友后,一些网友直接做不还款处理,我想知道像这样的贷款公司会影响到征信记录吗?如果不还款,他所说的法院起诉和报案立案会受理吗?21%的贷款属于高利贷了吗?我是莫名其妙就签了分期贷款合同,事后才察觉到多余的还款金额,这属于诱导型的强迫签署合同吗?我如果不还捷信公司的贷款会怎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