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驾驶员驾驶水泥粉罐车,在二级路面经过村庄超载50%超速55%至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但是驾驶员是被聘用的 而且车主并不考虑赔偿的情况下 车主是否有连带责任?是否可以起诉驾驶员犯交通肇事罪

2019-11-04 06:29: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第七条 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 交通肇事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与刑事拘留、逮捕一样,都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措施 ,至于如何判决与是否取保候审没有关系。从司法实践来看,能否取保候审的都是罪行较轻,判决缓刑有机会也会多一些。
      相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对交通肇事罪的量刑,依据《刑法》第133条及《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四条之规定,该罪的法定刑分为三个档次:第一档次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1、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
    3、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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